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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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许成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石江涛先生、黄慧丽女士,财务总监郑天勇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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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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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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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关联股东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旭超、卓海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分别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前期实施期间,公司正在筹备其他重大事项且具有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3名持有人合计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份予以收回并注销,对应股份数量为4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3,375,358股减少至182,945,35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83,375,358元减少至182,945,35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泰禾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12月9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8588870
5、电子邮箱:thgdzq@chinataih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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