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5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
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根据提示,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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