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57,证券简称:万顺新材)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基”)拟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滚存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背景与投资项目概况
据公告披露,万顺新材于2022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56,013.65万元,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两大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
| 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 | 208,242.00 | 12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39,260.00 | 36,013.65 |
| 合计 | 247,502.00 | 156,013.6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429.8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处于有序推进阶段,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阶段性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根据议案,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安徽中基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限定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操作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4亿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产品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风险控制与合规保障
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多重控制措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将实时跟踪投资产品进展;内审部门定期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提示,尽管投资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流动性等风险,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影响及决策程序
公司表示,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有利于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升闲置资金收益,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认为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计划的实施,体现了公司在资金管理上的精细化运作,有助于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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