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启动。50件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集中上线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其中,多起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回应新情况新问题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引人关注,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强规则引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全国首例涉采挖销售石珊瑚碎枝案:
兼顾生态保护与民俗认知
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期间,周某、谢某等人在广东雷州、徐闻等地大规模组织村民采挖并跨省运输、销售石珊瑚碎枝逾4.5万公斤。经鉴定,涉案石珊瑚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2024年12月,湛江中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对参与运输、居间倒卖者适用缓刑;对少量采挖的村民免予刑事处罚;对仅从事一般劳务的雇员宣告无罪。
该案推动发布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据悉,法院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同时,充分考量当地村民长期使用石珊瑚建房装饰的民俗习惯,精准区分“少量捡拾”与“商业性采挖”,通过阶梯式量刑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推动形成“采捕珊瑚必被究”的法治共识。
全国首例全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涉税案:
确立碳市场交易规则
2021年,青海某化工公司通过北京某交易所向深圳某环保公司购买11万余吨CCER用于碳配额履约,支付价款453万余元,但卖方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院审理认为,CCER作为兼具公益性、政策性与财产权益属性的新型民事权益客体,其交易应按无形资产计税。在无特别约定且卖方未明示价格不含税的情况下,应视为含税价,卖方负有开票义务。
本案系全国首例全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涉税案件,更是一起确立碳市场交易裁判规则、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目标的应对气候变化典型案例。该案判决既引导了交易主体诚信履约,又规范了碳市场交易行为,有助于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建成更有活力、更有效率、更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盗掘古文化遗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刑事责任与生态修复责任一体追究
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康马县,普某等三人使用金属探测仪盗掘古文化遗址,造成不可逆损害。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刑罚,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三人共同承担遗址修复费用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该案系日喀则市首例盗掘古文化遗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中,将刑事责任与生态修复责任一体追究,传递出“文化遗产不容侵犯”的强烈信号,体现了“谁破坏、谁修复”的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为高原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筑牢法治屏障。
陕西某旅行社7公司及个人非法穿越、破坏秦岭生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8案联动,开创预防性司法保护新范式
2024年以来,陕西某旅行社等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组织6395人次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收取费用近百万元。经专业评估,此类行为严重扰动脆弱生态系统,威胁生物多样性。西安铁路运输中院判决各被告立即停止组织行为,赔偿生态修复费17.36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8案均服判息诉,已生效。
该案在审理中,解决了破坏生态事实认定难、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确定难、生态修复费用鉴定评估难等法律难题,开创了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追究非法穿越破坏生态行为责任的先河,创新适用禁止令预防性保护措施,丰富了秦岭核心保护区保护的“司法工具箱”,有力地填补了秦岭保护监管不足的短板,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开创性,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