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5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第36期)。
附原文:
2025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3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2025年一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实施了市级监督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概况和产业分布
(一)产品概况
复混肥料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由于能够提高肥效、简化施肥技术、减少施肥次数,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避免单质肥料不合理施用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其生产和使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二)产业分布
复混肥料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全国复混肥料生产企业以山东、河北、江苏等省居多。江苏复混肥料企业数在全国位于第三位,获证企业约100多家,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分布在苏北地区,年产各种复混肥料约600万吨。苏州地区化肥生产企业相对较少,主要以生产复合肥料为主,而近年来随着苏州市对环保、环境监测等方面要求的提高,苏州市化肥生产企业数量还在不断减少。
二、检验的主要依据和项目
本次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主要依据为GB/T15063-2020《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次复混肥料监督抽查的主要检验项目为:1.总氮;2.有效五氧化二磷;3.氧化钾;4.总养分;5.氯离子;6.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7.粒度。
三、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复合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计划抽查15批次,实际抽到15批次,其中生产企业1批,流通领域实体店14批。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
1.总养分含量
复混肥料中总养分是由氮、磷、钾为基础养分构成的。氮是农作物的主要营养元素,它是蛋白质、核酸、酶的组成元素成分之一;磷主要是增强植物的抗性,促进根茎的生长,提高果实口感;钾在植物生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能是促进酶的活化作用,促进光合作用和加快光合产物的运输速率。总养分不合格会直接造成农作物减产,影响广泛。
2.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包括枸溶性磷和水溶性磷,是农作物主要吸收水溶性磷。因此,对同样磷含量的肥料,水溶性磷的含量决定了肥效的高低、作物的营养吸收程度以及最后的产量。枸溶性磷一般是以钙镁磷肥、矿渣等为原料,成本较低。如果要提高水溶性磷比例,需要用(重)过磷酸钙、氨化过磷酸钙等作原料,成本比前者高得多。
3.粒度(1.00~4.75mm)
肥料的粒度对肥料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首先,肥料粒度均匀,外观圆润,易使客户产生信任感,有利于销售;其次,肥料的粒度影响肥效和释放速率。肥料颗粒较大,将减少被土壤固定及流失,且产品本身不易吸潮、结块或潮解。但是过大的肥料颗粒将影响养分的扩散范围和供肥强度。
四、消费警示
在购买复混肥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仔细查看复混肥料的成分含量。复合肥料通常包含氮(N)、磷(P)、钾(K)这三种主要元素,也称为“NPK”。除此之外,还可能含有其他微量元素如铁、锌、硫等。确保肥料成分含量与你的作物需求和土壤条件相匹配。
2、根据植物种类和生长阶段,选择适合的复合肥料类型和配方。例如,某些植物在生长初期需要更多的氮,而在开花和结果期则需要更多的磷和钾。
3、选择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品牌。购买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并确认标签清晰、信息完整。
4、确保购买的肥料在保质期内,并尽量购买生产日期较新的产品,以保证肥效。
5、选择环保、安全的肥料,避免使用含有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肥料。同时,注意在施用过程中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