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公告,对原章程中的129项条款进行系统性调整。此次修订聚焦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风险管理强化及合规体系完善,核心包括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设立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细化股东权利与高管责任等,标志着公司治理架构向市场化、专业化进一步升级。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监事会职能整合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掌舵”合规
公告显示,本次修订最显著的变化是删除原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全部内容,并新增“第五章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由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核心职权。根据修订后条款,该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需包含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聘任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
修订后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将替代监事会履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等职能,并对公司财务、内控及风险管理进行常态化监督。这一调整旨在简化治理层级,提升决策效率,强化独立董事在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
核心条款修订亮点:从权利界定到责任追溯的全链条升级
| 修订类别 | 原条款要点 | 修正后条款核心变化 |
|---|---|---|
| 法定代表人责任 | 仅规定法定代表人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 | 新增“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明确责任追溯机制 |
| 高管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 | 首次将“总经理”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范畴,强化对经营核心的权责约束 |
| 股份回购规则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决议 | 细化“合计持股不超过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等量化要求,新增可转换债券换股用途 |
| 股东诉讼权 | 股东起诉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 | 明确股东可直接书面请求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简化维权路径 |
| 利润分配 | 未明确审计意见对分红的影响 | 新增“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时可暂不分红”,防范财务风险传导 |
股东权利与保护机制强化
修订后章程细化了股东查阅权范围,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并新增“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降至1%”,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路径进一步畅通。同时,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更严格,要求“关联股东回避且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引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机制。
风险管控与合规体系升级
在财务与内控方面,修订条款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向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报告,且需“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此外,公司新增“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条款,强化合规闭环管理。
董监高责任与履职边界明晰
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修订后章程明确“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需承担忠实义务”,并细化“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禁止性规定。同时,新增“董事辞任生效时间以公司收到书面报告之日为准”,避免治理真空。
修订意义与后续安排
公司表示,本次章程修订是为适应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修订后的章程将“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定位为核心监督机构,与董事会、股东会形成权责分明的治理架构,有助于强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公告显示,本次129项条款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修订凸显公司向现代化企业治理转型的决心,有望通过治理效能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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