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杨召奎)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召开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9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4416万户经营主体,助力重塑良好信用。
相较2021年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新《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统一了信用修复规则,增加了便民利企创新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网数中心副主任熊文介绍,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已于今年3月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国企业信用修复服务迈入规范化、便捷化新阶段。该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了统一的信用修复入口,实现“一键查询失信信息、一键申请信用修复”,大幅提升了企业重塑信用的便利度。
据悉 ,新《办法》新增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修复、关联修复、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临时修复等业务需求。“我们将按照配套编制的统一技术方案和数据标准,开展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适配改造,并指导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的信息化改造,确保办法的施行落地,让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更加便捷、规范,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信用修复质效。”任熊文说。
任熊文说:“此外,我们还将根据业务需求及经营主体反馈,持续开展功能升级,探索构建政策推送、修复提醒、智能助手及掌上办、一体办等信息化支撑能力,优化数据协同,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申办效率和便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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