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也有自己的‘身份证’了!”2日,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九龙向客户展示刚刚拿到手的新证书,上面载明权利类型为“数据持有权”,数据规模包括27张表、707个字段,6592446条数据,“以后,数据就能‘持证流通’了。”
几天前,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完成企业数据持有权登记,获颁全省首张数据产权登记证书。自此,福建数据产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作为福建首批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商之一,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布局54座直流充电站、服务福州2500多辆公交车。近年来,该公司通过数字化转型积累了海量数据。这些高价值数据蕴含着巨大的应用前景,但过去,产权不清、流通不畅、价值转化难等问题,制约着数据资源的规范高效流通与深度开发利用。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就是要破解这些“痛点”。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率先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工作。上月,由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运营的福建省数据产权登记平台上线试运行。该平台支持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大权利登记,可提供初次、许可、变更、质押、注销、续期等全类型登记服务。与此同时,该所还配套制定了系列操作规则。
全省首张数据产权登记证书随之落地。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登记的新能源充电站运营数据,数据来源归类于自行采集生成大类中的信息系统产生类,涵盖充电站能耗监测、站点基础信息、充电订单详情、充电量统计等关键维度。
“我们严格按照登记审查规范流程,对数据的自行采集生成情况、来源合法性、描述准确性、使用合规性等全方位审查,确保登记数据真实可溯、合规可信。”福建大数据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说,数据产权登记证书是数据的“身份证”,以及贯穿数据要素价值化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根凭证”,其效力主要覆盖三大关键场景:在数据流通交易方面,作为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有效证明,破除数据流通“权属模糊”壁垒;在数据价值释放方面,为数据资产化、市场化估值提供权威支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权属争议解决方面,明确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归属,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数据主体合法权益。
福建大数据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所将在福建省数据管理局与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指导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开展数据产权登记服务,以数据产权登记为触发点,构建数据流通交易全链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雷雨 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