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凝土公司发生事故,造成包括总经理在内4人死亡
创始人
2025-12-03 00:32:51

(来源:水泥网APP)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芜湖湾沚瑞诚混凝土公司“7·8”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

2025年7月8日13时10分许,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车间内2号生产线减水剂储罐维修改造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31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认定,瑞诚混凝土公司作业人员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在未清空罐内减水剂,未通风、未检测,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入事故储罐内作业,有关人员因吸入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后导致事故发生;救援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罐内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事故共造成4死1伤,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维修工王某最先晕倒在2号减水剂储罐罐底,其后多人在救援过程中死伤。死者分别为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某兵、司磅员裴某水、维修工王某田、维修工侯某国。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维修工王某田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未清空罐内减水剂,未通风、未检测,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入事故储罐内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事故车间剖面示意图

陶某兵,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某兵对公司安全管理缺失,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全过程失管失控。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陶某虎2025年8月20日被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司法机关处理不构成犯罪的,责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建议由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省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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