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4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陈国桢、董事高勇进、董事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万振华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由董事陈国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需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国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陈国桢、高勇进、万振华(独立董事),其中陈国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万振华(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谢永林,其中万振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高勇进,其中彭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刚(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You Ruojie,其中王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高勇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You Ruojie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阮海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凌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凌燕女士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陈国桢先生、董事高勇进先生、董事You Ruojie女士、独立董事彭涛先生、独立董事王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均以网络会议方式线上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监事潘利军
先生因工作原因均以网络会议方式线上参会;
3、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2.01、2.02、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4、5为累积投票议案;
3、本次会议议案1、3、4、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国威、孟庆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陈国桢
2、董事会成员:陈国桢、高勇进、You Ruojie、谢永林(职工代表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万振华(独立董事)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国桢、高勇进、万振华(独立董事),其中陈国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万振华(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谢永林,其中万振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高勇进,其中彭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刚(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You Ruojie,其中王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勇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You Ruojie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阮海英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张凌燕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张凌燕女士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三、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7276833
传真:021-67270000
电子邮箱:hfly@huafeng.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四、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祁洪岩女士、潘利军先生、谢永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对祁洪岩女士、潘利军先生、谢永林先生在履职期间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1、高勇进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2017年荣获2015-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区科技英才奖;为上海市金山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曾担任公司技术部部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峰铝业(日本)有限公司董事(代表取缔役社长)。
高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You Ruojie女士,澳大利亚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尤若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阮海英女士,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11月至2005年4月在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成本主管;2005年5月至2008年7月在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主任;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在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主任;2009年8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8年12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阮海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凌燕女士,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在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担任人力专员;2010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17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凌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