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81,简称“山子高科”)12月2日披露整改报告,就此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证监局”)警示函所涉及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及股份回购未完成问题,详细说明整改措施及实施进展。公司已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在回购方案到期后继续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金额超2100万元。
2025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甘肃证监局《关于对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叶骥、陆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公司存在两大问题:一是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二是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到期未完成,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券法》等多项法规。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反思检讨并推进整改。
针对财务数据不准确问题,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对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的其他收益前期列报进行更正。同时,公司全面梳理管理不规范及内控薄弱环节,组织财务人员持续学习会计准则并参加培训,按要求开展内部问责,包括对董事长薪酬进行合理调整、财务总监及相关责任人员提交书面检讨等。公司计划于12月31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内部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问责机制,该事项整改责任人为董事长及财务总监,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规范执行。
关于股份回购未完成问题,公司在回购方案到期后,利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实施回购。截至整改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方案到期后的股份回购398.87万股,涉及金额1000.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数量达882.18万股,成交总金额2101.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元/股。公司表示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内控合规意识,该事项整改责任人为公司及董事长,将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资金状况等因素持续推进。
公司在整改报告中强调,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督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证券、财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内控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升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水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回购阶段 | 回购数量(股) | 回购金额(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最高成交价(元/股) | 最低成交价(元/股) |
|---|---|---|---|---|
| 方案到期后回购 | 3,988,700 | 10,002,637 | - | - |
| 累计回购 | 8,821,800 | 21,017,421 | 2.51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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