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11月28日发布的公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具体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和时任财务负责人任勇。
经查明,嘉和美康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中,涉及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成本确认存在跨期错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问题。2022年利润总额调减405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4.81%,净利润调减345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8.46%;2023年利润总额调减1135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69.95%,净利润调减1021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50.35%。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最终,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嘉和美康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及其高管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报告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
2025年前三季度,嘉和美康实现收入3.30亿元,归母净利润-1.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