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简称“台州金融监管分局”)集中披露了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州银行”)、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台州银行因“内控管理不审慎”被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次处罚中,比30万元罚款更引人注目的是对责任人倪嘉璞的终身禁业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作等措施。业内人士指出,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在银行从业人员的行政责任体系中,是责任性质最为严重的处罚类型。
作为全国首家以市场化方式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台州银行的发展历程颇具行业代表性。据官网介绍,台州银行始建于1988年的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历经三十余年深耕,已构建起覆盖浙江省全辖的服务网络,目前拥有470余家分支机构,并在北京、重庆、深圳、赣州等地主发起设立7家“银座系”村镇银行。
凭借专注于小微金融市场的精耕细作,台州银行从多方面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据披露,截至2025年9月末,台州银行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4170.10亿元,负债总额3788.9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461.0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46.64亿元;2025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84.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74亿元。
然而,光鲜业绩背后,台州银行的合规风险已非首次暴露,自2024年以来,其公开披露收到的罚单金额超600万元。回溯过往,仅2024年就有多起罚单公布:2024年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台州银行杭州分行因高管未经核准履职、向不符合条件借款人发放贷款、员工合规管理欠缺等7项违规,领受185万元罚单;4月7日,该行再因理财业务未专营管理问题未真实整改、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贷款管理不到位等9项严重违规,被罚款385万元,两名人员受到警告处分;10月10日,丽水分行又因“未按规定合理分摊客户融资成本;贷后管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等问题被罚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台州银行并非没有意识到内控问题。在2024年年报中,该行已提出要不断补充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内控措施,与此相关的内容措施至少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识别与合理预期收益不符及存在隐患的业务或产品等13个方面。但此次仍因“内控管理不审慎”领罚,表明其内控建设在执行层面仍存在短板,亟待加强。
业内人士表示,合规是金融机构的底线与生命线。对于城商行等中小银行而言,在应对市场竞争、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同时,更需切实筑牢合规防线,避免“重业绩、轻内控”,方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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