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69,证券简称:郴电国际)11月28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邯郸郴电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邯郸郴电公司”)涉及的1638.75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出现重要进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撤销此前两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将案件发回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截至目前,该案仍处于执行监督阶段,公司表示暂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据公告披露,该案源于华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磁县漳南洗煤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郴电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15年8月4日作出判决,判定漳南洗煤公司向华兴能源公司支付货款1638.75万元及利息,邯郸郴电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华兴能源公司申请追加郴电国际为被执行人,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驳回该申请,认定邯郸郴电公司的补充责任条件尚未具备。华兴能源公司不服该裁定,先后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及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均未获支持。
最新进展显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冀04执复189号执行裁定及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2025)冀0427执异2号执行裁定均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问题,遂裁定撤销上述两项裁定,并发回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公告特别指出,由于本案尚未审结,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案件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 时间 | 审理法院 | 主要事项 |
|---|---|---|
| 2015年8月4日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判决漳南洗煤公司给付货款1638.75万元及利息,邯郸郴电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 2025年(具体日期未披露) |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 裁定驳回华兴能源公司追加郴电国际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
| 2025年7月30日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定驳回华兴能源公司的复议申请 |
| 2025年11月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定撤销原两级法院执行裁定,发回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
公告明确,郴电国际在本案中处于被申请人地位,邯郸郴电公司为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强调,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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