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国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玉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将追缴在案的被告人李玉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上一篇:“四大引擎”领航 广汽集团全品牌登陆2025广州车展
下一篇:“十四五”5G建设目标提前完成 5G-A规模商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