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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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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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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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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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亚洲”)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宏柏化学、宏柏亚洲、纪金树、林庆松与杨荣坤为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杨荣坤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9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1%,本次减持后,宏柏化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123,649,307股。因此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和杨荣坤的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由253,326,075股变更为246,128,675股,持股比例由38.96%减少至37.8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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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减持期间,宏柏化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相关规则以及宏柏化学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限制承诺。
4、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定期存款
● 投资金额:人民币28,0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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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数据进行统计。
(四)投资方式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在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购买了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期限6个月,产品到期日为2026年5月24日,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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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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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