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国控”)出售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交易价格为60,444.14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4苏园01、25苏园01、25苏园02提供担保,合计30,000万元。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向苏高新国控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交易价格为60,444.1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51.37%降至4.37%,不再将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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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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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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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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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医疗器械产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99,464.29万元,以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运营为主业,聚焦发展医疗器械产业,是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Medpark)的运营主体,建成及在建载体面积合计152万平方米。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公司于2022年出资24,271.25万元受让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医疗器械产业公司30.90%股权,并向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现金增资3.30亿元,最终持股比例达到51.37%。2024年度,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54.77万元,净利润-8,180.75万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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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4苏园01、25苏园01、25苏园02提供担保,合计30,000万元。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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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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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医疗器械产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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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医疗器械产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5〕22219号),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选择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8,604.56万元,与账面价值113,875.54万元(母公司报表)相比,增值14,729.02万元,增值率为12.93%。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60,444.14万元。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为60,444.14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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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医疗器械产业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292,362.69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78,487.1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13,875.54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为302,513.01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173,908.4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8,604.56万元。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10,150.32万元,增值率为3.47%;负债评估值比账面值减值4,578.70万元,减值率为2.57%;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14,729.02万元,增值率为12.93%。
市场法测算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医疗器械产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27,507.72万元,与账面价值113,875.54万元相比,增值13,632.18万元,增值率为11.97%。
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所采用数据的质量及可靠性,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资产基础法所采用数据的质量及可靠性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本次评估目的,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确定评估结论。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47%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1885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5〕22219号),各方同意,截至2025年6月30日,丙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28,604.56万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60,444.14万元。
乙方于2026年1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51%的股权转让款,即30,826.51万元;乙方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49%的股权转让款,即29,617.63万元。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苏高新国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截至2025年9月30日,苏高新国控资产总额8,892,448.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09,826.49万元。董事会认为,苏高新国控具备支付能力,交易款项的收回不存在或有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收购医疗器械产业公司以来,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Medpark)建成载体的规模持续扩大,投资性房地产摊销随之增加,受医疗器械行业及资本市场周期性影响,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本次股权出售将减少对公司报表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与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共同设立了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美德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美德科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设立了江苏苏州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做好存续基金及已投项目管理,以产业基金为抓手,与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协同,并与区内其他平台、载体联动,保持对医疗器械领域优质企业的关注;同时,继续以“产业园运营+产业投资”战略做好绿色低碳产业园等其他载体运营及相关产业投资,推动公司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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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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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20楼
邮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
传真:0512-67379060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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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
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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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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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国控”)出售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发行的3笔公司债券提供了担保,担保余额合计30,000万元,均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授权范围内。相关公司债券及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苏园01,债券代码256040.SH,起息日2024年10月30日,到期日2027年10月30日,债券余额10,000万元。担保金额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2、债券名称: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苏园01,债券代码257999.SH,起息日2025年4月11日,到期日2028年4月11日,债券余额8,000万元。担保金额8,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3、债券名称: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苏园02,债券代码259590.SH,起息日2025年8月8日,到期日2028年8月8日,债券余额12,000万元。担保金额1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医疗器械产业公司股权出售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预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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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6月25日,公司与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债券本金及其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生时,医疗器械产业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而向其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系公司拟转让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股权所致,属于公司对原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延续,并未在原有担保责任上新增公司的担保义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向苏高新国控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的交易完成后,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苏高新国控,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交易完成后,继续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4苏园01、25苏园01、25苏园02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95,076.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8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95,076.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8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苏州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交易价格为60,444.14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议案二: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交易完成后,继续为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4苏园01、25苏园01、25苏园02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议案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