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室友手机密码后,深夜转走2万元至同伙银行账户,岂料分赃不成反锒铛入狱。近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袁某和小张系厂友,两人嫌工厂宿舍环境较差,小张提出合租建议,袁某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在工厂附近合租了一个单间。下班后,二人便回到出租屋,彼此相安无事。
2025年4月一天的凌晨,袁某趁小张熟睡之际,悄悄拿起小张的手机,利用此前看到其使用的密码成功解锁手机后,将其微信绑定银行卡中的2万元转入梁某(另案处理)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当天上午,小张发现钱款被盗后报案。
4月22日,袁某被抓获归案。经查,袁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梁某,对于此次偷盗钱款的计划,两人约定先将钱款转到梁某账户后再转给袁某,梁某按40%抽成。然而,梁某接收转账款后,并未按约定将赃款分成转给袁某。
案发后,梁某到案,将违法所得全额退赔给小张并获得谅解。经查,袁某曾分别于2016年、2022年两次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系5年内再犯盗窃罪,属于累犯。
到案后,袁某认罪认罚。8月20日,宝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袁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周洪国 熊哲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