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讯(宋丹雷)11月19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与泰国农业工会在北京正式签署《特别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与泰国在多领域的战略合作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为深化区域经贸联动、产业协同与人文交流构建了新的合作框架。
据悉,此次签约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主任杨子军与泰国农业工会主席哇蘭優·可拉差達他那功共同完成。双方以“深化上合-东盟互联互通,共建开放型区域经济生态”为共同愿景,旨在通过“项目+机制+人才”的立体化合作模式,整合区域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重点在四大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一是基建与经贸网络领域,致力于打通区域联动“动脉”。双方将依托中老泰铁路等跨境通道,联合开发工业产业基地,升级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现代化物流枢纽,打造“陆港+产业”融合的区域供应链节点,以提升亚太地区产业链韧性与贸易效率。
二是资源与能源领域,锚定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合作内容包括在农业领域推动智慧农业技术应用与资源高效开发;在新能源领域,落地泰国学校光伏项目、出租车电动化替代等示范工程,并探索绿电跨境合作;同时推进矿产资源的绿色勘探与利用,构建安全、低碳的区域资源能源体系。
三是科技与数字化领域,旨在激活产业升级引擎。双方将共建数字经济合作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农业、能源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科技孵化中心落地泰国,培育本地数字产业生态,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四是人文与人才领域,着力筑牢合作“软纽带”。将借鉴“鲁班工坊”成功模式,合作设立区域性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技术交流;并通过友好访问、文化展示等活动,深化上合组织与东盟国家间的民间往来,为长期合作储备专业人才。
此次合作不仅是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拓展与东盟国家经贸联系的重要举措,也进一步强化了泰国作为区域战略枢纽的角色。在当前亚太地区积极推进绿色经济与供应链韧性建设的关键时期,该协议与APEC等多边机制形成有效协同,有望显著提升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双方表示,将尽快建立项目对接专班,推动包括100万吨泰国大米出口、太阳能路灯采购等在内的首批重点项目清单化落地,并计划适时在泰国设立代表处以保障合作顺利推进。未来,双方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确保合作红利惠及地区民众,共同书写上合组织与东盟合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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