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有效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今年以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甘井子分局)将落实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不断强化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多维嵌入”机制,推动执法检查、信访投诉、案件查处等领域监督评价全覆盖。
深入执法一线,强化监督显成效。今年以来,甘井子分局积极组织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检查10次,覆盖排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多个关键领域。监督员在执法现场,直接对执法人员的亮证执法、现场取证、笔录制作、适用法律条款以及执法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随时予以反馈。通过“零距离”的公众参与机制,持续增强环境执法过程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制约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参与信访调处,积极化访解难题。为有效提升矛盾化解效能,甘井子分局积极探索,将监督员制度引入重点信访调处机制,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多方见证的信访处理模式。监督员通过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全程见证实地勘察、证据固定、责任主体认定等过程,有效纾解投诉群众的疑虑与不满情绪,进一步推动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彰显环境治理中“阳光信访”的温度与实效。今年以来,累计邀请监督员深度参与信访投诉现场核查工作10次,均取得积极成效。
聚焦案件办理,规范决策促公正。为进一步规范重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今年以来,甘井子分局主动邀请监督员旁听不予处罚案件讨论和听证会议3次。监督员全程监督案件调查人员对违法事实的陈述、关键证据的出示与质证过程,并全程见证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举证辩论权利行使情况。会后,监督员对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程序严谨、证据充分、流程合法合规,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