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11-22 03:45:50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叶金春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总裁辞职暨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暨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柳玉平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叶金春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一、公司总裁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总裁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柳玉平先生辞任总裁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完成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柳玉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柳玉平先生在公司担任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柳玉平先生在担任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聘任公司总裁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叶金春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并直接向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汇报,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叶金春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叶金春先生简历

叶金春,男,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触控系统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生物识别产品开发部负责人、中国区研发部负责人、安全事业部负责人、触控与无线连接事业部负责人、副总裁,现任公司总裁。

截至披露日,叶金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6,722股,占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总股本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3个月、6个月之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资金总额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21,9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按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0,95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4.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21,9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4.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0,95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2、公司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中回购后的股本结构未包含自2025年11月1日起期权自主行权导致的股份变动,具体行权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0,956,943,816.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328,541,427.58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620,408,514.01元,未分配利润为6,805,662,521.46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65%,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9%。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4.15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3,221,9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2025年11月20日)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3%;其一致行动人张林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行权而持有公司股份27,0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

(2)2025年5月,公司总裁柳玉平先生(于2025年11月20日卸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2%;

(3)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郭峰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3%;

(4)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

(5)2025年5月,公司总裁叶金春先生(于2025年11月21日就任)于就任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002%。叶金春先生卖出公司股份时,未担任公司总裁,其出售股份行为系其出于个人资金需求。

除以上情形外,经公司自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3、经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确认,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存在增持计划,具体如下:

(1)张帆先生在回购期间,存在前期已披露尚未完成的增持计划,详见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张帆先生将按原计划,于2026年4月8日前,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完成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累计拟增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张帆先生其一致行动人张林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回购期间如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将在行权后持有公司股份15,296股。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张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林先生回复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2)柳玉平先生、郭峰伟先生、王丽女士三位在回购期间,存在前期已披露尚未完成的增持计划,详见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柳玉平先生、郭峰伟先生、王丽女士三位将按原计划,于2026年4月8日前,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完成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累计拟增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柳玉平先生、郭峰伟先生、王丽女士三位回复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除上述人员之外,其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确认: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上述人员均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未来3个月、6个月之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回购账户开立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股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41499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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