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坪
在公告子公司被判合同诈骗罪后,金龙鱼首次公开做出回应。
11月21日下午,千亿市值粮油巨头金龙鱼(300999.SZ)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含董事兼总裁穆彦魁、副总裁邵斌,及涉事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益海”)董事长兼总经理房彦江在内的6名董监高出席了这次会议。
会上,穆彦魁多次强调,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文”)的损失是其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惠嘉”)内外勾结造成的,广州益海才是被蒙蔽的一方,广州益海并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
此前,金龙鱼曾公告,子公司广州益海涉嫌帮助云南惠嘉实施合同诈骗,被安徽华文起诉。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结果显示,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系从犯,须对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81亿元与云南惠嘉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这一结果披露后,11月20日-21日,金龙鱼股价连续两日下跌。
房彦江表示,目前案件尚处于一审上诉期,二审的时间尚无法确定;公司不认可一审的判决,如二审败诉,广州益海会坚决依法申请再审。
总裁列六大理由“自辩”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此次案件的原告安徽华文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以国际贸易及服务为主业的外向型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另一涉事方云南惠嘉则曾是国内最大的棕榈油融资商,后因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困境。
2008年至2014年,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负责储存安徽华文代理云南惠嘉进口的棕榈油。
根据检方公布的《起诉书》,云南惠嘉负责人张利华通过向时任安徽华文董事长王民、时任安徽华文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小虎行贿,促使二人同意将约定的“先款后货”交易模式变更为“先货后款”。此后张利华违背与王民的约定,严重超出额度获取货权,同时使用伪造的《对账函》等多种手段掩盖储存在广州益海等仓储单位的棕榈油已被销售的事实。
2012年3月到2014年12月底,张利华向时任安徽华文棕榈油业务员韩琦行贿,由韩琦配合云南惠嘉员工使用伪造的货权转让通知书取得货权,同时由云南惠嘉员工将盖有私刻广州益海等仓储单位印章的《对账函》提供给韩琦,由韩琦提供给安徽华文财务部门,使安徽华文账面上棕榈油数量与《对账函》上仓储数量一致。
《起诉书》认为,广州益海工作人员喻平及柳德刚接受张利华等人的行贿,在云南惠嘉使用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获取货权、应对安徽华文现场核库、从云南惠嘉购买涉案棕榈油过程中提供了帮助。
但在金龙鱼及广州益海看来,安徽华文的损失是其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造成的,广州益海才是被蒙蔽的一方,广州益海对涉案“诈骗行为”既不知情,更未参与,没有帮助的故意和行为。
因此,金龙鱼在子公司收到判决书后紧急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
穆彦魁表示,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发生于2008年到2014年,相关中转业务于2014年7月全部结束,货物出库完毕。自2014年12月之后直至2021年5月,安徽华文再未找过广州益海要求出库货物。直至2021年,时隔近10年后,安徽华文突然持加盖广州益海假章的库存单报案声称有107万吨棕榈油未出库。同时庭审查明,从2015年至2021年期间,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共同伪造了大量的虚假库存确认单。
此外,对于投资者“金龙鱼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诈骗)”的提问,穆彦魁列出了六点理由:
①安徽华文时任法定代表人及财务总监等收取云南惠嘉负责人张利华的巨额行贿后,违规将“先款后货”审批为“先货后款”,并在安徽华文已经有大量欠款的情况下,仍违规为云南惠嘉大量代开信用证,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不断扩大。
②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的一系列行为均是“被害人”安徽华文人员与云南惠嘉人员共同实施的:假章是安徽华文的合同授权人向云南惠嘉人员提供了印章模板,并告知云南惠嘉人员到哪里去刻制,还告知云南惠嘉人员模仿其签字时需要一笔一画。在云南惠嘉人员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后,是以QQ的方式先发送给安徽华文的合同授权人,再由安徽华文的合同授权人发送给广州益海,广州益海实际是从安徽华文的合同授权人处取得了安徽华文参与伪造并传递的虚假货权转让通知书。
③安徽华文高层已经收到广州益海邮寄的真实的《库存确认函》,明确知晓货物的出库及库存情况,但收到后为掩盖货物出库事实予以销毁,转而再安排云南惠嘉伪造棕榈油尚未出库的虚假库存单30多份,来欺骗上级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长达十几年。
④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报告,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安徽华文用假的合同专用章、公章、仓储专用章与广州益海签署《中转协议书》并预留的了假的出库印鉴,广州益海取得的货权单据与预留的假印鉴是一致的。
⑤早在2014年,在云南惠嘉明确告知安徽华文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的高管已经无法偿还欠款后,安徽华文的时任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还协商以虚假投保、虚假交易获取外汇等方式试图填补窟窿。
⑥广州益海不可能知道安徽华文的高管及合同授权人员会从事上述造假行为,因此本案中,安徽华文完全知晓并参与了虚假货权出库事宜,是自己在欺骗自己,不存在“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被骗的情形。
另外,穆彦魁还强调,广州益海的油罐总容量仅为16万吨,不可能容纳100多万吨的棕榈油,广州益海没有理由免费为安徽华文存储棕榈油十几年。即便是整个广东省的罐容,也很难容纳下安徽华文所述的100万吨棕榈油。并且棕榈油的质保期很短,行业上从没有哪个企业可以存储棕榈油十几年而不销售。
否认存在合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子公司被判合同诈骗的风波中,有部分投资者对金龙鱼的合规问题产生的质疑,提问公司导致被处罚的原因是否因内控存在缺陷。
对此,金龙鱼董事兼财务总监陆玟妤回应称,公司有严格的内控管理流程。在三方中转业务合作期间,广州益海的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都是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的。
而针对广州益海原总经理柳德刚的判决结果,房彦江也表示,公司认为并没有证据证明柳德刚有帮助云南惠嘉诈骗安徽华文的行为,本案涉及的广州益海中转业务,有严格的内控管理流程,广州益海的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都是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的。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决,请以柳德刚个人的律师意见为准,公司认为,判决书所认定的’柳德刚个人收取财物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不是广州益海单位的行为,也是公司严厉禁止的。”房彦江说道。
在此次交流中,穆彦魁还透露,公司已成立AI科技应用小组,持续深化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应用,挖掘AI在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的应用潜力,助力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