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支持公诉是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业务水平和职业形象的重要窗口,是高质量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日前,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评优结果公布,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邓某某贪污、受贿上诉案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
佛山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出庭公诉工作,坚持把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作为公诉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刑事检察部门“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出庭支持公诉评议现场。
一
“常规+推门”把好选庭关
实现人员、案件全覆盖
佛山市检察院制定《佛山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公开庭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由佛山市检察院刑检人才库成员、业务骨干组成评议团队,建立“庭前沟通——庭审观摩——集中评议——整改反馈”的全链条评议机制。
公开庭评议活动的形式包括常规听庭和推门听庭两种。常规听庭由佛山市、区两级检察院报送参加评议的推荐庭名单,最大限度涵盖全市刑检部门所有检察官。推门听庭由佛山市、区两级检察院报送开庭名单,由活动领导小组随机抽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听庭。
“常规+推门”的听庭方式,既实现了人员、案件选取的全面性、典型性,又保证了监督的随时性、客观性,真正做到听出公诉人出庭的真实水平、评出影响指控质效的真实问题。
检察官出庭现场。
二
“评庭+评案”把好评议关
实现案件质量总提升
以庭审观摩评议为抓手反向审视刑事检察业务的不足,做到庭上观摩与庭下评议并重,积极研究分析提高公诉能力水平的举措。
聚焦重点案件,提升示范效应。注重选择疑难复杂、被告人不认罪认罚等重点案件作为观摩评议对象,增强庭审对抗性、挑战性,扩大活动影响力。
突出全程评议,深化评议实效。评议人员通过查阅起诉书及出庭预案,就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评查,将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互融共促,夯实公诉人出庭根基。
深化评议内容,强化出庭规范。评议环节只提不足及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反馈至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促进出庭规范化建设。
“评庭+评案”的评议方式,督促公诉人履职尽责,保证起诉质量经得起检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出庭支持公诉评议现场。
三
“示范+建制”把好提质关
深化活动实效
参加公开庭评议的出庭公诉人中,包括院领导,全国优秀公诉人,省十佳、优秀公诉人、侦监能手,佛山市优秀公诉人、侦监能手,佛山市刑检人才库成员,形成“头雁”引领、“强雁”示范、“雁阵”齐飞的格局。
佛山市检察院将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纳入院重点工作,建立“定期开展+动态反馈”机制,组织开展佛山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常态化交流学习活动,每季度进行全市刑检部门案事例通报,切实解决全市刑事检察办案中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出庭公诉及法律监督难题,互换思路,互学做法,促使刑事检察各项业务质效稳步提升。
推门听庭评议会。
佛山市检察院通过“常规 + 推门”“评庭 + 评案”“示范 + 建制”等系列举措,全方位、深层次推进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有力提升了出庭公诉能力与案件质量,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来源:佛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