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请告知贵公司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后按要求再不申请延期的情况下最晚几月几日回复
董秘回答(焦作万方SZ000612):
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组上市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未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事项。上市公司难以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回复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向本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目前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回复深交所问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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