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11月19日,大理市苍山分局、公安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和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联合发文,禁止盗采苍山大理石。
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预防和制止盗采苍山大理石行为,切实保护好苍山的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盗采苍山大理石。违反规定的由苍山保护管理机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盗采苍山大理石,并积极举报盗采苍山大理石的违法行为,受理单位对检举人的检举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并严格保密。
澎湃新闻留意到,就在大理市发布通告禁止盗采苍山大理石的翌日,苍山分局收到了一份道歉信和两块石头。据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苍山分局的消息,故事的主角是游客曹某某。2025年7月12日,她在游览苍山七龙女池时,因一时疏忽带走了两块山间石头。离开景区后,这份“不经意的占有”却成了心头的牵挂——她愈发意识到,每一块石头都是苍山生态画卷的有机组成,随意取走不仅破坏了景观的原生性与完整性,更是对公共自然资源的不负责。
曹某某写下诚恳的道歉信,将两块石头细心包装寄回大理市苍山分局,字里行间满是自责与歉意,反复恳请工作人员能将石头归还到原位。收到寄回的石头后,大理市苍山分局及时联系苍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其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排除安全隐患后,已将这两块“失而复归”的石头妥善放回了原生山体,让它们重新融入苍山的怀抱。
大理市苍山分局称,或许有人觉得,两块石头微不足道,但这背后藏着的,是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与对规则的尊重之意。旅行的意义,从来不是“占有美景”,而是“遇见美景”;不是留下痕迹,而是留下尊重。
原标题:《大理发文禁止盗采后,收到一封道歉信和两块石头》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