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十五运会男子10000米开赛,当云南队的蒋发坤还剩一圈半,进入最后冲刺时,即将被套圈的、同是云南队的杨绍辉上演二次加速,带动蒋发坤极限冲刺,帮助其建立了冲刺优势。最终蒋发坤第一个冲线。

然而,这个“空中加油”战术却引发争议,男子10000米决赛也迟迟没有发布名次公告。

当天下午,十五运会官方信息平台发布成绩,云南队两名选手显示DQ(取消比赛资格)。
这表明两名云南队选手的行为确实违反了世界田联颁布的田径技术准则中6.3.1条规定:接受被套圈或即将被套圈选手的领跑这种行为视为协助,属于违规行为。
最终,山东队唐浩然、辽宁队于水庆、青海队马文良分获冠亚季军。
这场田径比赛中
为队友领跑为什么算犯规?
不少人可能会有疑问,田径比赛特别是马拉松赛事中,运动员跟随他人跑的情况不是很常见吗?甚至有的比赛还会安排官方领跑员(即所谓的“兔子”),为什么这场比赛中的领跑就会被判犯规呢?
其实田径比赛中为他人领跑的行为本身并不都是违规的,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马拉松等路跑赛事中,领跑者和被领跑的运动员应一同从起点出发,领跑员可以中途退出,但不能是半途才进入赛道,否则被领跑的运动员成绩会被视为无效。
在800米到10000米的场内田径比赛中,由于运动员至少要完成两圈的奔跑,因此被套圈或即将被套圈的运动员(即跑得更慢的运动员)为领先运动员领跑的行为也被视为等同于中途进入赛道的领跑,所以是犯规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无论是领跑者还是被领跑者,即使完赛,成绩也会被取消。
简单来说,田径比赛中“合法的”领跑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共同起跑,二是在领跑阶段领跑者始终要比被领跑者跑得更快。
过往一些比赛中,场内田径项目特别是3000米障碍、5000米、10000米等中长跑项目中,经常上演同一支队伍的多名选手相互领跑或者通过频繁加速变速拖垮对手的“战术配合”。但是任何的团队战术都必须牢牢守住比赛规则这条“红线”,这条“红线”也正是确保比赛公平公正的“生命线”。(来源 光明日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