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日报)
转自:廊坊日报
复兴伟业需要文化创新,文化创新推动复兴伟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深刻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战略任务。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全会关于文化创新的精神,对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进而为中华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精神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创新的理论溯源与时代必然
推进文化创新,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的“本”、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核”,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结合的必然选择。
文化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建议》指出,文化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这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进行相应的创新与调整,以适应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形成良性互动。固步自封、停滞不前的文化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要,也无法为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因此,文化创新是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体现。
文化创新是应对百年变局、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的战略需要。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综合国力的竞争,而文化软实力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尖锐,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任务艰巨;另一方面,中华文化能否在多元激荡中保持自身特质并发扬光大,能否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进行有效的文化创新,创造出既民族又现代、能够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的先进文化成果。唯有通过创新,才能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吸引力、影响力,在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站稳脚跟、引领潮流。
文化创新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要求更高、更多元、更个性化。这既包括对更高质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也包括对更丰富精神滋养、更高层次价值实现、更良好文化环境的期盼。只有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不断创造出丰富多彩、品质优良、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文化产品,才能有效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文化创新的核心内涵与价值导向
文化创新目标之一是建设文化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内驱力,具有明确的核心内涵和价值导向,必须准确把握,确保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赓续中华文脉。文化创新必须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它们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是文化创新的深厚基础和宝贵资源。推进文化创新,绝不能割断历史、否定传统,而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使之与现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文化创造的主体和最权威的评判者。文化创新必须扎根人民、服务人民。要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握人民需求,回应人民关切,赞颂人民创造。文艺创作要深入生活,从火热的现实生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汲取营养,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灵气、聚人气的优秀作品。公共文化服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开放包容、交流互鉴。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互鉴而丰富。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就具有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博大胸怀。推进文化创新,必须具备全球视野,以更加自信的心态、更加开阔的视野,吸纳借鉴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在交流中识别优劣,在互鉴中取长补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通过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参与世界文明对话,为人类面临的一系列共同问题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文化创新的实践路径与着力重点
《建议》围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我们必须抓住关键环节,系统谋划、精准发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体制机制是影响文化创新活力的关键因素。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壮大各类文化市场主体,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效率。要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树立正确的文化发展导向,鼓励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打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环境。
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建议》指出,文化创新必须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科技是文化发展中最活跃、最具革命性的因素之一。要敏锐把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艺术、网络视听、沉浸式体验等新兴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发展新空间。要善于运用新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方式,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提升传播效率,扩大优质文化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打造时代精品。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等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加强对重大题材、重点项目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文艺工作者沉下心来搞创作。要开展健康理性的文艺批评,发挥好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