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报)
转自:中国旅游报
本报讯(陈俊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发布《2025年入境旅游专项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开展新疆文旅宣传推广,且对新疆文化和旅游带来正向传播效应的旅游企业进行奖补。
《方案》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统计数据,对接待境外游客人数排名前十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与扶持,单个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入境旅游专项奖补资金从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方案》明确6项奖补要求。一是奖补实行申报制,凡申报奖补的旅游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是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分别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终审。三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审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四是同一事项已获得其他自治区级财政资金奖励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奖励。五是年度投诉排名前十的旅行社不享受奖补。六是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报告”等级评价结果、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结果,对于信用良好、服务良好、游客评价良好的旅行社企业,实行“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