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梁爽
乡村公共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精神纽带”,承载着传承乡土文脉、凝聚村民共识的重要使命。在媒介技术革新与基层治理升级的双重背景下,政府主导、群众旁观的传统传播模式已难以适配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需求。参与式传播以其“全员参与、双向互动”的核心特质,为激活乡村公共文化的内生动力提供了新视角,能够唤醒乡村的文化活力,让公共文化真正成为“村民自己的文化”。
激活主体意识,搭建校地互动平台。参与式传播的核心是“人”的参与,而村民参与意愿的唤醒,离不开主体意识的激活与参与平台的支撑。高校可组建由社会学、传播学、人类学等多学科师生构成的实践团队,通过驻村调研、深度访谈、焦点小组等专业方法,系统梳理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村民的文化需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专项报告,作为公共文化内容设计的核心依据,确保服务“按需供给”。同时评选“乡村文化共建标兵”,并由高校颁发认证证书,让村民在身份认同中树立“文化主人翁”意识。高校还可依托技术与场地资源,构建校地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网络。线下,以乡村文化服务中心为基点,高校主导打造乡土文化共创空间,由师生团队与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策划会、技能培训会。线上,高校信息技术专业师生可开发专属乡村文化云平台,整合微信小程序、短视频账号矩阵等功能,实现活动报名、作品上传、线上投票、远程指导等一体化服务。
深挖乡土价值,推动内容共创传播。参与式传播并非简单地让村民参与,而是要让村民深度融入文化内容的生产与传播全过程。乡村公共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乡土味”,立足乡村的历史文脉、民俗风情、生产生活场景,推动村民成为文化内容的创作者、传播者,才能让公共文化更具感染力与凝聚力。传统乡村文化创作常因缺乏专业指导而流于表面,高校可针对这一问题开展文化创作赋能计划,由文学、编导专业师生指导村民挖掘乡村历史传说、家风故事,将其改编为方言剧本、情景剧;美术、设计专业师生协助村民将农耕符号、非遗图案转化为插画、文创产品;音乐、舞蹈专业师生与村民共同提炼民俗活动中的韵律元素,创作乡村主题歌舞。同时,高校可将乡村文化共创纳入实践课程,让学生以“文化合伙人”身份深度参与,实现教学相长。高校应发挥传媒领域优势,由新闻传播学院组建“乡村传播志愿服务队”,一方面培训村民掌握乡村大喇叭运营、文化展示墙设计等基础传播技能,让本土文化渗透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主导打造乡村文化IP,通过专业的内容策划、剪辑包装、流量运营,让乡村故事走向更广平台。此外,高校可联动主流媒体、文创企业,为乡村文化作品搭建展示渠道,实现“校园传播+社会传播”的双重覆盖。
构建校地合作机制,健全长效体系。在参与式传播视角下,为了避免文化建设流于形式,高校可整合校内多维度资源,并链接外部力量形成支撑网络。校内层面设立乡村公共文化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师生驻村实践、文化平台建设;开放图书馆、实验室、剧场等设施,为乡村文化作品提供创作与展示空间;将乡村文化服务纳入教师社会服务考核、学生社会实践学分,激发师生参与积极性。校外层面,高校发挥桥梁作用,对接政府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并联动文创企业为乡村提供产品开发、市场推广服务,形成“校内资源+校外联动”的资源保障模式。为了形成长效机制,高校可与乡村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乡村文化发展工作站,由专人负责日常对接;推行师生驻村轮值制,确保服务的连续性;设立乡土文化研究基地,将乡村实践中的问题转化为科研课题,以学术成果反哺实践。在激励方面,除为村民提供技能认证、物质奖励外,高校可为表现突出的村民提供高校继续教育课程名额,为乡村青少年开设艺术特长班、科普夏令营,让乡村在文化建设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