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批准,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委对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原副校长方建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建明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方建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莆田市秀屿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秀屿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建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秀屿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