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近日作出相关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适时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就业”平台,实现岗位智能匹配、政策精准推送。
就业是民生之本。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法律要求,在优化政策体系、精准服务重点群体、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多项举措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审议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评估工作机制,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合理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同时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奖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及时到位。要梳理现有相关就业政策,针对学生端、创业端、企业端系统归类,分门别类针对性宣传、培训,提升政策知晓率、可及性。
在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方面,审议意见要求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要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保证大专院校专业课课时,做好毕业生就业前的衔接培训,推广“订单式培养”“定向委培”等行之有效的培养模式。要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参与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共建实训基地,定向培养产业急需人才。要推行就业导向型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制定重点产业技能提升白名单,按行业紧缺度给予培训补贴,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审议意见指出,要整合福州现有就业平台,打破各部门间数据壁垒,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就业”平台。要加大对困难学生就业帮扶力度,摸清底数,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有效增加困难学生群体就业机会。
聚焦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水平,审议意见强调,要聚焦规范用工、治理欠薪、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纠正就业歧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等制度,做到权益保障有章可循。(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