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重要议案,拟对2名因离职及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1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8.76元/股和10.24元/股的价格回购这88,1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
同时,公司就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通知债权人。若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方面,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法人债权人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同样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事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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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登记地点 |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
申报时间 | 2025年8月23日起45天内(9:00 - 12:00,13:00 -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部门 | 证券事务部 |
联系电话 | 022 - 27641760 |
邮箱 | lisheng@lishengpharm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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