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对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6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共有35人次发言。
其中,针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建议:(1)完善风险评估体系,重点关注债务率过高的地区;(2)压实地方政府偿债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3)推动债务结构优化,发行再融资债券延长债务期限,减轻地方政府付息压力;(4)指导各地用好用足债券政策空间,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动态平衡;(5)健全债券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资金闲置或挪用的现象。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加大财政对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安排专项债时充分考虑地方财力情况,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长期欠款问题。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降低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中的专项债比重,增加一般债比重,建立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的方式化债,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隐患。应强化构建法治化的债务处置框架,明确资产处置的法定程序以及债务化解的合法性边界,设置司法监督与免责机制,探索资产证券化的替代方案。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当前一些地方同时面临化债和“三保”压力,建议:(1)地方专项债券的发行要重点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和清理政府拖欠;(2)全面调查评估已有的专项债项目,有收益的要加快建设,没有收益的及时清理;(3)对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评估硬性指标,特别是涉及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指标进行清理,推动地方有限的财力更多用于保障民生和基本的支出。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中央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期,17个省份陆续公开当地2024年度省级(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部分省份审计报告指出了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约34.8万亿元,占地方债务余额总额(51.9万亿元)比重约67%。因此,专项债资金能否安全高效使用至关重要,因此也成为审计关注重点。
地方政府能否获得专项债资金,需要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对此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专项债资金,包装项目,乃至夸大收益。
例如,云南审计报告指出,1个县2个专债项目报大建小;重庆审计报告称,由于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审核不严等原因,14 个区县部分项目违规申报获取专项债券等资金。
部分地方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慢,一些项目甚至停工造成潜在经济损失。
四川审计报告发现,当地部分专项债项目建设推进不力。10个项目未开工,10个项目已停工,35个项目逾期超1年未完工,涉及已完成总投资150.8亿元,其中债券资金133.01亿元。
河北审计报告称,3个专项债券项目由于部分土地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等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终止,前期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税费、规划设计、临时建筑等费用1.45亿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吉林审计报告对127个产业园区专项债项目进行审计发现,42个产业园区项目因资金筹集不到位等原因,未按期完工;4个产业园区项目已停工或面临停工风险,存在潜在投资损失,项目总投资54.7亿元,已完成投资37.9 亿元,获得并使用专项债券30.3亿元。
一些地方专项债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比如,山东审计报告称,抽查2市10县发现,8县占用专项债券资金60.67亿元,用于偿还借款、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等支出。
吉林审计报告发现,6个市县挪用或借回专项债券资金30.28亿元,用于地方平台企业运转等支出、地方政府“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土地征拆等支出。
另外,今年审计署公布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发现92个地区挤占挪用专项债资金651.8亿元。主要用于“三保”、偿还国企债务等。
为了强化专项债监管,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专项债监测系统,对其进行穿透式监管,审计发现该系统还有待完善。山东审计报告称,专项债券监控系统数据不真实不完整。部分债券执行数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符,项目库、项目监测、项目运营等模块数据不全,财政部门无法对债券项目实施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