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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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秦公轩 曹慧琴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警官,您快看看!这是我在西街小学门口的树下捡到的,应该是猫头鹰,有一个翅膀耷拉着,不对劲,受伤了。我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敢瞎动,便赶紧送来派出所”,8月7日上午10时许,辖区群众曹先生抱着一只白色泡沫箱匆匆走进秦淮公安分局中华门派出所。
前台值班民警刘享见状,立刻起身接过箱子,定睛看了几眼,确定是猫头鹰。在简单询问发现经过后,刘享对曹先生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高度赞扬。将猫头鹰交由警方处理后,曹先生放心地离开了派出所。
刘享随后联系了南京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得到对方肯定回复后,迅速协调民警张韦凡一起将猫头鹰送往救护中心。从派出所到救护中心的十几公里,为确保箱内的猫头鹰不受颠簸,张韦凡全程保持着固定姿势,双臂稳稳托着箱底,左手特意伸到箱盖缝隙处,轻轻撑开一道小空隙为猫头鹰透气。半个多小时后,安全将受伤的猫头鹰送到了专业人员手中。
同样的救助也发生在夫子庙派出所。近日下午,一只小鸟意外闯入辖区居民于女士家中。于女士求助后,社区民警李学东立即赶到现场处理。经辨认,小鸟是一只绣眼鸟。民警先将其带回派出所,为其准备了临时“小家”。因雏鸟还不能独立,后被辖区一名有丰富养鸟经验的居民“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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