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超讲财商)
【阅读笔记】马江博·政经参考
城投在2008年后十年间的发展历程,和对地方经济模式甚至全社会各个角色的深度绑定,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产生了债务风险。
一、中央是如何化地方债的?
202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著名的12万亿的化债方案,让财力下沉,缓解地方财政困难。
中央处理地方债务问题的举措,包括这个12万亿化债,使用的表述都是“化债”,也就是化解债务,而不是还债。
简单理解,就是中央给予地方更高的发债额度,而不是直接替地方偿还,核心做法,其实就是两个字“置换”。
之前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平台、PPP等渠道,积累的债务规模很庞大,
这些债务的特点,就是不透明、不规范,利率比较高,期限也往往是3~5年的短期债务,这就导致地方不得不集中兑付巨额的利息和本金,从而产生一系列连锁影响。
面对这种现实情况,12万亿化债方案的思路主要有两个:
1、用标准债务,置换非标债务
让地方用公开透明的政府专项债,来置换地方的隐性债务,
并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体系,方便穿透式监管,
这其实就是把地方政府的表外债务,纳入预算内,形成预算硬约束。
2、用时间换空间
让地方用长期限的债务,比如15到20年的,和低利率的债务,比如2%左右的,来置换当前集中要兑付的短期限、高利率的债务,
本质上是用时间换取空间,拉长时间,用15~20年来消化过去积累的债务窟窿。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2025年3月就表示,
2024年发行的2万亿元置换债券,利率水平下降平均超过2.5%,预计5年利息减少2000亿元以上,
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资金压力和利息支出。
中央之所以选择给地方更高的发债额度,而不是直接给钱,
也是为了预防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如果地方每次捅出财政窟窿,都由中央来出手兜底,
那么下一次一些地方可能还会捅出更大的窟窿。
目前,从化债进度看,
化债重点省份中,宁夏、吉林、内蒙古、青海,化解债务的进度比较快;
非重点省份中,新疆、江苏的部分市县,债务化解进度比较快。
而城投方面,2024年全国“退平台”数量,近7000家,
其中宁夏、内蒙古的融资平台数量,与2023年3月末相比,分别减少了76%和66.5%,吉林、辽宁则减少超过50%。
二、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的巨大重构
真正化解债务,就是要解决到底最终谁来还这个债。
核心解法,还是要地方上造血还债。
如何造血?
中央的一个核心思路是从“基建配套房地产”,转向“基建配套产业”。
城投的核心模式是搞基建,过去是“基建配套房地产”,
一切围绕着房地产展开,核心在于土地的金融价值;
而未来城投的核心将会是“基建配套产业”,一切围绕着产业集群展开,用产业的发展带动地方经济的回升,从而为化债提供资金,根源在于土地的资本价值。
而为了实现这一点,
城投也必须要从政府融资职能中剥离,成为真正独立规范运行的主体。
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其实也再次印证了这一点,
会议说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
注意,这个“出清”并不是说城投要全部消亡了,而是指城投要“退出政府融资职能”,
不能再给地方政府进行纯融资,不能再当地方的不可控的“钱袋子”。
这种转变的核心本质,是中央通过财政透明化和债务显性化,重构央地关系,
从根本上重塑中国地方经济发展逻辑的一场深刻变革,
它的影响远不止于债务管理层面,而是触及地方政府行为模式、资源配置效率和国民经济运行体系的深层次调整。
基于这个判断,地方经济发展模式有五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1、财政纪律刚性化,将彻底改变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管理逻辑。
过去,为了跟上快速发展的需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隐性债务等,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预算约束,进行超额支出;
而现在全口径监管,意味着每一笔负债都将暴露在阳光下,地方政府必须像企业一样,建立严格的“资产负债表健康度”评估体系。
这相当于给地方政府套上了“紧箍咒”,促使它们听从中央指挥棒,
实现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的财政管理。
第二,形成对地方政府行为的“三重约束机制”。
在融资端,穿透式监管,封堵了各类灰色通道;
在投资端,项目审批与债务限额挂钩,形成硬约束;
在考核端,债务风险指标,纳入政绩评价体系。
这种立体化约束,能有效抑制一些地方领导的政绩冲动,那些不合理的项目会因为债务合规性要求而被砍掉。
前两个方面,对应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转变,
接下来两个方面,是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3、重构中央与地方的“风险-收益”分配格局。
过去,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平台,把融资风险转嫁给金融体系;
而未来,所有债务都将明确责任主体,谁的问题最后由谁买单,风险不允许通过金融向所有人转嫁。
这也是加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
因为债务透明化,会消除地方通过隐性补贴进行恶性竞争的空间。
4、推动经济发展模式从“负债驱动”,向“现金流驱动”转型。
地方政府必须更加关注项目的现金流创造能力,
比如地方政府可能会把基建投资重点,
从景观大道转向更能带来持续税收的产业园区配套,
这种转变本质上是在重塑地方经济的“造血功能”。
至于第五个方面,则是国民经济运行体系的再平衡。
5、催生新型央地协同发展机制。
在隐性债务消亡后,地方财力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的分配,
而中央则通过专项债额度分配、转移支付数额等方式,引导地方发展重点,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资源配置方式,
这实质是运用财政工具,实现国家战略落地,比过去的行政指令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总的来说,这种制度变革的深层意义在于,
它正在解构过去二十年形成的“土地金融-基建投资-GDP增长”的发展范式,
并通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高质量发展构筑新的制度基础。
它的影响或许不亚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治理体系的一次重大跃迁。
【启发】
城投的出清以及发展方向
一、城投的出清进程
城投融资平台出清的加速,意味着现在已经进入了关键期,
目前主要有三种做法:
1、对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平台,
在处置债务、资产和人员后,清理注销;
有资产的盘活资产,没有资产的,由地方财政来解决,毕竟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2、对于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的复合类平台,
加快剥离融资功能,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
推动城投成为市场化运作的公益类国有企业;
3、对于有相关专业资质、规模较大的市场类融资平台,
在处理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支持它们转型成为商业类国有企业;
二、城投的未来发展方向
城投未来要转型和持续发展,也是按照前面这些思路继续走。
1、城投要变成产业投资,变成产投。
未来,城投要通过股权投资,来形成本地的产业集群,从产业的发展中赚取收益,同时壮大本地产业。
比如合肥的城投转型,就是典型的城投转产投模式。
这种模式本身,其实类似于城投充当了风险投资的角色。
2、转向城市运营。
城市中的特许经营业务,
比如水电燃气和景区特许经营权,以前只是小头,现在可以拿出来好好运营管理,在更多领域,扩展出一些空间。
3、城投直接躬身参与产业。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会把本地的一些产业经营公司,合并到城投公司里,
比如文旅公司、农业公司、物流公司等等。
无论如何,属于城投的疯狂时代即将落幕,
过去二十年,它曾经是地方发展的“钱袋子”,是基建狂潮的推手,是土地金融的枢纽。
但债务的积累、模式的透支,最终让这场盛宴难以为继。
现在,在化债与转型的浪潮下,
城投必须告别政府融资的旧角色,走向市场化运营的新生。
这不是终结,而是蜕变。
未来的城投,不再是举债造城的工具,而将成为产业培育的推手、城市运营的管家。
它或许不再风光无限,却可能更扎实、更可持续。
慢慢来,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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