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政协报
案由:目前,国内离岸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存在离岸交易规则体系欠缺,离岸金融业务总体规模较小、产品较少,离岸人民币交易基础设施还不完备等困难。
建议:一、完善离岸人民币交易制度建设。制定和试点关于离岸人民币交易的综合性立法和配套规则。参考海外成熟离岸人民币交易市场的制度和案例,针对性出台相关细则、业务指引、交易案例库等,从准入监管、业务监管和退出监管等方面落实和细化离岸人民币交易规则。在上海浦东等国务院批准的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区域内,探索设置统一的离岸人民币交易监管主体,避免多头监管(人行、外汇、金融监管等)的政策矛盾和监管盲区,完善离岸金融审慎监管机制。
二、丰富离岸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建立以统一发行、分散交易、集中托管为原则的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试点;针对债券市场试点,通过发行自贸区人民币国债拓宽人民币债市的基数和规模;降低发行主体准入,鼓励境内外企业在自贸区债市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缩小与其他离岸债券市场的相关税收差异。推动离岸人民币期货、离岸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创新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
三、完善人民币的回流机制。试点在现有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基础上,针对境外人民币的境内投资产业进行适度放开,同时进一步优化境外投资人使用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的外汇资本项目管制,在试点额度范围内简化人民币回流审核流程,扩展资金回流渠道,形成人民币境内外有效循环机制。
四、加强和优化金融基础建设。一方面参考海外离岸人民币交易市场的成熟经验,打造离岸人民币交易系统,完善主要外币离岸即时清算体系,为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资产提供询价报价、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借贷、三方回购、资产服务的离岸人民币交易系统;另一方面可基于现有人民银行CIPS和外汇局跨境系统,搭建离岸人民币监测系统,运用云计算、AI等创新监测模型,实时采集离岸人民币交易数据,加强离岸人民币监测分析和风险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