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以用促建” 做优“库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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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4: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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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行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深化人民法院案例库与法答网融合,要通过“以用促建”,更好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作用和建好用好法答网。

自“库网”正式建设运行以来,“库网融合”的推介和研究也稳步推进。《人民法院报》开设“入库案例选介”和“法答网精选答问”两个栏目,专门刊发有代表性的入库参考案例并附法官解读和具有典型性、前沿性或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咨询答疑,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其中一些精选答问引用相关入库案例作为重要论据,入库案例中也有运用法答网答疑作出裁判的情况,都是“库网融合”的体现。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不断加强“库网融合”专题研究,已出版《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适用参考》(第一辑)等“库网融合”研究成果,为“库网”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参考。从实践角度看,随着“库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库网融合”的实际需求也更加迫切。

在此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推进“库网融合”,成为“库网”建设的核心议题。张军院长所强调的“以用促建”提供了确保“库网融合”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的关键思路。

笔者认为,做实“以用促建”,要从建设与使用两个维度入手,从建设者与使用者的角度着眼,坚持目标导向,按照相关性原则,同步推进“库网”建设与使用,在入库案例与咨询答问之间建立密切关联,推进“库网”深度融合。

坚持目标导向,是做实“以用促建”的前提。在启动建设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部署会议明确指出了“库网”的目标定位。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案例资源库,是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可以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建设法答网是提升司法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法律统一正确适用的有效途径,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举措,要推动法答网成为法律适用领域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可见,“库网”建设均指向推动法律统一正确适用的目标。2024年12月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六五改革纲要”)明确提出了规范法答网运行、持续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加强“库网融合”等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均置于“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部分,是对“库网”建设目标的再次强调。

因此,要做实“以用促建”,首先应当清楚认识“库网融合”的目标导向,“融合”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思考如何更好建设和使用“库网”,推动“库网”深度融合的问题。而且,“六五改革纲要”将“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作为第五项主要任务“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提高站位,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职责任务角度着眼,推进“库网”建设和融合。

创新建设思路,是做实“以用促建”的基础。按照“六五改革纲要”的要求,在法答网建设上,要加大上级人民法院优质高效权威答疑力度,做好精选问答发布、问答成果转化、业务统筹指导工作;在案例库建设上,要优化案例培育、编选、评估、发布、退出机制;在“库网融合”上,要完善法答网、案例库的数据资源与在办案件的智能识别关联和精准推送机制。可见,既要做好“库网”建设,又要推进互相融合,智能识别关联和精准推送是具体融合方式和机制。

截至2025年7月15日,案例库入库案例数量已超过5000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围绕法答网答问针对性编写入库案例已有140余件,正在形成“库网融合”的集成效应。在平台功能设置方面,已经通过“库网融合智能服务站”功能实现法答网与案例库的互联互通,在检索有关内容时可以智能关联、精准推送相关问答、案例,“库网融合”更加多元、更加智能,智能识别关联和精准推送机制正在逐渐形成。但同时,法答网上的很多答问还没有引用入库案例作为支持论据,对此,要从“库网”建设和融合上找对策。一方面,应当继续做好入库案例编选工作,逐步扩大案例库规模,以足量案例为基础,在各个罪名、案由之下,逐渐构建分层式的裁判规则体系,努力实现体系化的“全覆盖”,这是融合的前提。另一方面,要发挥法答网的“风向标”作用,围绕高频提问、不一致答疑等典型性、代表性问题,加大优质高效权威答疑的力度,特别是提高权威性,然后按照相关性原则,在编选入库案例时注意筛选与高频提问直接相关的案例,为答问提供案例支持,实现“以问补案、以案答问”。

加强使用反馈,是做实“以用促建”的重点。比建好“库网”更重要的,是用好“库网”。在案例库的使用上,据统计,2024年,全国法院已有超过18万件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最近,“人民法院案例库”手机移动端和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使得检索使用案例库将更加方便快捷。在法答网的使用上,截至2025年3月,法答网累计提问已达76万余条,答疑70万余条;截至7月,已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6批精选答问。法答网还新增了相似性问题的预检索功能,使提问更加精准,提高了检索答问的效率和用户体验。

对法官办案来说,参照入库案例的裁判理由、裁判要旨,是入库案例最主要的示范价值;妥善运用入库案例,可以帮助法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做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使当事人明晰、认同裁判结果,有利于促进类案高效化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法答网,法官可以就法律适用、司法政策等问题获得准确、权威的答疑意见,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但同时,在“库网”的使用上也要树立“以问补案、以案答问”的融合观念,加强使用上的反馈。就层出不穷的新类型问题、争议性问题咨询后,要跟踪答疑意见,特别是权威性答问,并进行案例分析研究,待相关疑难案件裁判生效后,及时编写、报送入库,填补相应罪名、案由下的裁判规则空白,同时也为精选答问编选提供高质量素材,以使用者的实际行动促进“库网融合”发展。

构建逻辑关联,是做实“以用促建”的关键。对于“库网”的建设者和使用者而言,在“融合”的方法上,都应当坚持相关性原则,善于在案例与答问之间寻找“联系点”,建立逻辑关联,使案例与答问发挥融合集成效应。

入库参考案例的体例格式一般包括标题、副标题、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关联索引。其中,关键词由领域、罪名或案由、争点行为组成,构成搜索案例的关键元素;裁判要旨是裁判理由的高度凝练,通常具有裁判规则的基本特征;关联索引中的法条是案件裁判的直接根据。这些都是联系点,可以作为检索词。一方面,要在法答网相似性问题预检索功能和“库网融合智能服务站”功能的加持下,从联系点出发,将相关答问与案例连接起来,缩小目标答问和案例范围,实现精准定位,同时也可以发现尚未覆盖的裁判争点,为进一步填补裁判空白做好准备。这个检索过程需要来回穿梭于“库网”之间,是“库网”内在融合的表现。另一方面,“库网”检索结果作为审理在办案件的重要参考,要在释法说理、判决说理中直接体现,将“库网”融合于办案过程,促进定分止争和实质性化解纠纷。

“库网融合”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一年多来的建设和运行实践表明,“库网”是法院工作的“好帮手”,建好用好“库网”有力促进了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库网融合”的集成效应已经显现。做实“以用促建”,坚持建好用好“库网”,持续做优“库网融合”,不仅会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刘强(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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