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制定出台《乌兰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办法》,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项核心维度,细化考察内容、优化考察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乌兰县坚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探索在重大斗争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开展“即时性、嵌入式”考察,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式方法。明确列出政治表现突出的具体情形(正面清单)和政治表现不合格的“硬伤”“红线”(负面清单),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政治表现,让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优化考察考核方式,实现政治表现动态化追踪,建立“日常了解+专项考察+年度考核”立体考察机制,坚持多方联动,通过整合个人自评、单位鉴定、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意见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考察领导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政治担当、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精准识别干部的政治素质。
强化结果运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对政治上不合格和政绩观有偏差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考察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坚决不用政治上的“两面人”。对考察考核中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偏正向。
(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