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洞悉法治规律,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为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根基和清晰的行动指南。推进新时代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领悟时代价值,构建长效机制。
把握思想精髓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了理论支撑体系,其核心要义深刻塑造着执法活动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与运行逻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价值原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法工作必须坚守的原则。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障人民权益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各地探索推行的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和“免罚轻罚清单”等创新举措,在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显著,深刻彰显了执法权力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特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杜绝选择性执法和逐利执法,确保每一起执法行为都能经受住人民的检验。
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精准把握执法尺度的辩证方法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执法规范化建设绝非机械僵化的“法条主义”,而是在坚守法治原则的基础上,追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统一。“首违不罚”制度的实践,既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的“比例原则”,又融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传统治理智慧,在彰显法律刚性的同时体现执法温度。这要求执法人员一方面要准确把握立法原意,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外延,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另一方面要在恪守“合法性”底线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执法结果的“合情合理”,最终达成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规范执法权力的刚性保障体系。执法权作为国家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权的行使直接关乎公民、法人代表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实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严密的程序规范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实现对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合理约束,每个执法环节都必须建立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制度框架内行使、在程序约束下实施,实现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这种制度化的权力约束机制,既是保障执法公正性与权威性的根本所在,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
领悟时代价值
新时代新征程,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事关政府法治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维护法律权威,释放治理效能。执法规范化水平直接关系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成效和治理效能的充分释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执法规范化不仅关乎法律实施的效率与质量,更承担着串联“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全链条的关键使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够高效传递立法意图,维护法律权威,有效引导公民守法,构建法治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
守护公平正义,厚植执政根基。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每一次规范的执法行为,都是在细微处践行党的宗旨、传递法治温度、厚植执政根基;而任何执法不公、失范的行为,都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新时代密切党群关系的民心工程,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
贴近实际探索,推进法治实践。中国法治实践注重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的平衡,在坚持法律刚性约束的同时,充分考虑社会柔性治理需求,既继承发扬“德主刑辅”“情理法交融”等治理传统,又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技术的有机融合。这些扎根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探索,在执法规化建设实践中具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和显著的治理成效。
构建长效机制
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
健全制度规范体系。要规范执法程序,围绕执法全流程,制定统一、可操作的规范指引。要深化平台应用,建设覆盖全流程的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办案、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实时监督。要利用大数据预警风险,辅助精准监管。
完善立体监督体系。要压实内部监督,畅通外部监督,建立高效投诉举报和响应机制,全面推进执法依据、程序、过程、结果公开(法定保密除外),保障知情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优化能力保障体系。要聚焦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实战技能,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为规范执法撑腰鼓劲。
构建以制度规范为骨架、科技赋能为羽翼、监督体系为屏障、能力保障为根基的长效机制,方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中。这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更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次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唯有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法治实践,方能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法治根基。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