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深处有“花”开
盛夏夜晚,秦岭腹地的陕西省洛南县天空阴沉沉的,雨滴不时飘落。
在洛南县人民法院花石浪人民法庭,法官洪先梅正伏案制作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自觉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今年6月,洪先梅办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邢女士与张先生7年前离婚,当时双方协议女儿小乐随父亲生活,但因张先生常年在外跑生意,小乐实际上一直由母亲照顾。
“眼看孩子今年就要中考,如果不转户口,就没法在这边参加考试、继续上学。”邢女士满脸愁容地找到洪先梅。
通过电话,洪先梅联系到张先生,对方态度坚决:“她把娃都带走了,现在还要转户口,分明是要夺走孩子。”说完就挂断电话。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张先生的顾虑是人之常情,但孩子考试在即,时间不等人。”洪先梅充分发挥法庭“花润青枝”党建品牌牵引作用,第一时间在“青枝希望园”微信群里对接了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和村组的党员干部,大家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付诸行动。
首先由镇村先行走访,利用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做张先生的思想工作。接下来,由法官和司法所干警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最后,安排小乐与父亲面对面沟通,弥合亲情。在法理情疏导下,张先生转变了态度,同意变更抚养权,小乐的户口顺利转到了妈妈名下,案件成功调结。
法如温润之风,拂动颗颗“幼苗”。花石浪法庭加挂洛南法院少年法庭的牌子,负责办理辖区未成年人案件。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动协同的大保护格局,法庭创建了“花润青枝”党建品牌,成立“花润青枝”党员宣讲团,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凝聚各方合力的黏合剂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这一纽带,既便于法官走进少年儿童内心,又有利于法官与民政、妇联、镇村等党员干部的日常联系和沟通。
“我们以法庭党员干警为核心,逐步吸纳各条线、各领域擅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党员干部,持续丰富‘花润青枝’党建品牌内涵,延伸司法护未触角。”洪先梅介绍说。
去年以来,由“花润青枝”党员宣讲团成员直接或间接参与处理的涉未案件42件,通过回访家庭、对接学校、联动社区,分批次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家庭教育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挽救“失足”少年11人。
“这是法庭今年制发的第7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了。”忙完一天的工作,洪先梅走出办公室,雨已经停了,夜幕下的小镇分外静谧。明天,她将和村委会、妇联等“花润青枝”党员宣讲团部分成员,一同把文书送到小乐父亲手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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