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7 公司简称:中触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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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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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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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26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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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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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236.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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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表1:
2025年度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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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为特种分子筛、环保型催化剂及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生产线建设,在山东省布局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能够拓展和巩固与新老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目前项目已试生产完成,部分产线开始投产。本项目经济效益已融入公司整体营收,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29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1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14日(星期四)至08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07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 10:00-11: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进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钟先生
财务总监:黄元玲女士
独立董事:于淼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8月21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14日(星期四)至08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411-62395759
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2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庆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确认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2025年3月6日,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集团”)《关于计划增持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5年3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中触媒集团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2,001,01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7%,成交总额为49,949,622.32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截至2025年8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进先生、刘颐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314,400股。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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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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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中为本次增持前数据,如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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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律师专项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主体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信息披露要求。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中触媒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