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8-07 02: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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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0,185.63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29,866.89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合计318.74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号),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49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4.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4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9,86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4.9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18.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0,185.63万元,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91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华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号),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49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4.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4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财务中心登记台账,逐笔统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3、财务中心按月统计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然后制作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的款项,在承兑汇票、信用证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非募集资金专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信用证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相关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含),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含),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8号),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49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用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4.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4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与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内容

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及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中心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3695 债券简称:华辰转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85.63万元。本次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事项为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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