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受贿2.16亿余元的“老虎”秦如培一审被判死缓。当天,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如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4年,被告人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如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秦如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秦如培生于1962年10月,贵州江口人,毕业于贵州农学院农学专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后,他在贵州工作多年,担任过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2006年,秦如培任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8年任毕节地委书记。2011年,毕节撤地设市,他继续任市委书记。2012年,秦如培升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次年同时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他任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8年,秦如培首次跨省调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21年11月,他卸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职务调整为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22年1月,秦如培兼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2023年1月,秦如培卸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24年4月16日被查。
2024年,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秦如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秦如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欺瞒上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秦如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秦如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如培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