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长安街知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6日消息,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秉清(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秉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秉清 资料图王秉清出生于1957年8月,河北康保人,中共党员,他长期在贵州省工作,曾任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
2018年1月,王秉清任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1月卸任。
今年2月,王秉清官宣被查,6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王秉清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搞权色交易,退休后收受礼品;
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