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汉中城固县三合镇政府的一则登报公告,引发广泛关注。公告显示,干部鲁某强8年多前擅自离岗至今未上班,通知其限期返岗,逾期不归则解聘。
8月4日,有媒体从城固县三合镇政府、县人社局获悉,公告属实,鲁某强系事业编制人员,疑失联多年,其离岗后工资已停发。
从目前情况看,自鲁某强擅自离岗后,不仅基本工资中断,各类津贴补贴也同步冻结,可以初步排除吃“空饷”的嫌疑,但还是无法化解质疑:离岗8年,如今才启动解聘程序,为何拖到现在?仅仅以联系不上、解聘手续无法办理的理由,恐怕难以服众。
“失联”8年不上班,这种“在编不在岗”现象,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还是基层干部管理不紧不严造成的,这也从一个侧面暴露了基层人事管理的漏洞。在基层单位,一些公职人员长期占着编制,却并不在单位工作,乃至吃“空响”,并非个例。
公职人员占用编制而不履行职责,视工作纪律如儿戏,玩“捉迷藏”,这种于法不容于情不合的行为,极大挫伤其他在职人员工作积极性,扰乱正常人事管理秩序,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切实加以清理和整治。
用人单位怕得罪人,不想管、不便管、不严管、不敢管,无疑放任和助长了这一行为。编制机构和组织人事等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在编不在岗问题。
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对擅离岗位等均做出明确要求,但具体操作中,常常因种种原因“从轻发落”,导致惩处不力。这就要本着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的,要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人员仍以对内公开为主,缺乏有效社会监督。用人单位须采取适当方式,扩大编制和岗位信息知情面,方便群众监督,从而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
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年度考核等要求,对长期不在岗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直至清理出队伍。各级各地应加大对基层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激励机制,提供更多成长空间,让公职人员安心工作、全心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