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紧扣民事检察监督职能,通过精准履职、机制融合、多元协作,深化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司法救助等机制,推动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3年以来,该院促成当事人和解或撤回监督申请53件,260余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实现息诉息访,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
聚焦问题症结 提升矛盾调处精准化
赣州市检察院建立民事检察与控申检察部门联合接访机制,将专业力量嵌入信访前端,对拟受理案件提前研判、分类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联合开展释法说理、引导程序救济。对可现场化解的纠纷,及时回应诉求。针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事实问题,注重通过调取证据、实地走访等调查核实方式查明事实,以“铁证”促服判。例如,在廖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检察官调取期货交易流水,查明案件确实存在期货交易及亏损的事实,证实生效裁判并无不当,出示调查情况后,申请人当场息诉。
主动释法说理才能更有效化解心结。针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等特点,该院围绕争议焦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规则。例如,在刘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申请人刘某以案涉借款系其丈夫生前个人炒期货投资、对借贷事实不知情为由,主张不承担还款责任。检察官结合借贷资金由其银行账户接收的流水和法律规定逐条分析,释透法理、说清情理,最终使刘某打消疑虑并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聚优机制创新 推动解纷工作深入化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赣州市检察院积极组织公开听证,邀请资深律师、行业专家、调解能手等第三方“外脑”参与听证,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惑能解,充分发挥听证员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例如,在办理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时,承办检察官与听证员共同开展和解工作,促成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入选了江西省检察院印发的检察听证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该院共有31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经听证后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撤回监督申请。
针对家事、邻里、劳资、人身侵权等纠纷案件,赣州市检察院依法适用检察和解制度,找准利益平衡点,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例如,在蔡某占有物返还纠纷申请监督案中,双方当事人因以房抵债引发冲突,诉争房屋后续处理也陷入僵局,申请人面临老无所居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申请人所在辖区的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和解,最终推动双方达成申请人支付22.5万元、其他当事人返还房屋和解协议,使持续了7年的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针对申请人生活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赣州市检察院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以“救困”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例如,在办理陈某生命权纠纷申请监督案时,陈某因独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后一蹶不振,又摔伤手臂无法工作失去收入,生活陷入困境。该院针对其实际困难开展司法救助,陈某自愿息诉息访。
聚合多元力量 实现协同治理联动化
赣州市检察院充分利用基层检察院的属地优势,两级院联合开展调查核实、协调和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例如,在办理吕某与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时,兴国县检察院结合劳动者吕某的实质诉求、公司运营状况、其他劳动者赔偿情况等,多次上门协调,促成某公司支付吕某3万元赔偿金。
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大多已进入民事执行程序。为保障检察和解协议的效力,赣州市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强化信息互通,推动检察和解协议及时对接执行程序。例如,在陈某龙承揽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检察和解协议后,该院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对接,相关单位依据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内容制作执行和解协议,同步协调解除陈某龙失信被执行人身份,确保和解协议有效履行。
强化外部协同才能更好绘就多元解纷“同心圆”。赣州市检察院积极构建与政府部门、审判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村(居)委会等的常态化联络机制,释放多元解纷叠加效应。例如,在潘某等人与某水电站租赁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中,潘某等村民认为30年前与水电站签订的永久山林租赁合同违反公平原则,主张合同无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案涉合同不存在无效事由。随后,该院联合当地政府、村委会,促成10余户村民与水电站达成和解,化解了长达30年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