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08-06 0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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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全文相关表述修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做出”调整为“作出”等;

2、由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相应进行调整,相关“监事会”职责一并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涉及条款序号变化的,根据最终修订结果一并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

至2025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8月21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4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592,815.78元。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95,983,938.5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5,122,977,740.83元,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818,961,679.40元(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56,879,52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1,526,100股,剩余1,325,353,4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66%。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87,636.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5,058,320.4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4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269,582,698.1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34,653,382.59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09%。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全体董事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自2025年度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运行

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下属专业委员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的开展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法规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上半年,公司对《公司章程》修订了1次,并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相关制度的修订更新做好准备工作。

(二)公司立足于循环产业经济模式,围绕现有产业体系进一步做优做强主营业务

公司一贯坚持价值创造的本质属性,聚焦主业创新发展、精益经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脂肪醇二期、PVC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脂肪醇二期项目、PVC二期项目均在加快建设中,预计下半年将进入试生产阶段。通过项目生产建设,扩充企业产业链、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寻求公司未来经济增长点。

科学论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通过拓展产业、提升能力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拓宽公司市场领域,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加大清洁能源投入、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上半年,光伏产业方面,装机量保持稳定运行,光伏产业发电量11,422.13万千瓦时,受地面电站发电上网限制,较上年同期减少3.63%;氢能产业方面,公司依托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省级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并与嘉兴大学共建 “嘉兴市氢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深度整合产学研资源,推动氢能技术研发迈入新阶段。同时,与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联合申报的浙江省氢能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获得省厅的批复创建,通过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能够有效整合各方优势力量,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与成果转化,为公司氢能装备产业的迭代升级注入强劲动力,同时也将有力推动区域氢能产业的集聚发展,强化产业升级的核心动能。

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实施积极稳健的分红政策。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9,375,904.40元(含税);并继续推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65,070,684.40元(含税)。

其次,公司继续推出并实施回购股份计划。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849,3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6%,使用资金总额19,721.0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后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启2025年度股份回购计划:预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不高于6亿元。上半年,公司2025年年度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股份11,87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累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9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与此同时,为提升公司股票的每股内在价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维护股东利益,促进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2025年6月16日,公司完成注销34,165,685股回购股份,该举措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目的,延续了公司多年来一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传统,在有效稳定了公司股价的同时,又树立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透明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披露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61份,充分披露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发展规划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通过上证路演平台开展1次业绩说明会。

接下来,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证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调研交流、股东接待、券商策略会和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始终坚持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者,严禁不对称沟通交流未公开的与股价有影响的信息,维护所有投资者公平交易权利。继续牢固树立投资者服务理念,持续改进信息披露质量。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公平的前提下,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想问题,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披露的信息力求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本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4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聚氯乙烯数据未包含贸易;

2、氯作为PVC的原材料,以自用为主,后续公告不再作为主要产品对外披露。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系列产品、聚氯乙烯、烧碱(折百)、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1、氯作为PVC的原材料,以自用为主,后续公告不再作为主要产品对外披露。同比、环比往期数据中不含氯。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乙烯、工业盐、甲苯、硫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至8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6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沈高庆先生

独立董事:李郁明先生

财务总监:杨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至8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580699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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