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90后男子魏某龙将自己的QQ账号昵称设置为“魔法少女猪”,性别也设置为女性,还谎称自己叫“魏小雨”,与被害人蒋先生加上QQ后,7个月骗了“男友”17万元……蒋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
8月5日,北京日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宣判,被告人魏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这是怎么回事?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魏某龙,系1991年11月生人,其将QQ账号昵称设置为“魔法少女猪”,性别设置为女性。2024年7月,被害人蒋先生与魏某龙加为QQ好友,魏某龙谎称自己叫“魏小雨”,开有美甲店和服装设计工作室。
双方在聊天过程中,魏某龙编造自己银行卡被封控、电脑不小心进水、在开车的过程中出车祸没有钱治疗、坐轮椅出去办事摔倒受伤等虚假理由找蒋先生借钱,以及让蒋先生给其购买电脑等物品。
在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蒋先生陆续给魏某龙转账、购买电脑等物品,共支出人民币193937.13元,其间,魏某龙转回给蒋先生人民币24802.8元,其余款项则被魏某龙用于日常消费挥霍,蒋先生因此被骗人民币169134.33元。
2025年2月9日,魏某龙谎称去医院治疗后再未回复蒋先生信息,蒋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
2025年3月4日,民警将魏某龙抓获归案。2025年5月10日,魏某龙家属代为向蒋先生退赔人民币170000元,蒋先生对魏某龙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魏某龙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某龙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依据相关法条和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