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受贿8,891.43万余元的白廷辉一审获刑。当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白廷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白廷辉利用担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党委委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及单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2005年至2023年,白廷辉非法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91.43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白廷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白廷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白廷辉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退缴赃款赃物等情节,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白廷辉于1967年2月出生于河南柘城,在职取得工学博士学位,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4月参加工作后,他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上海市地铁总公司副总工程师、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9年2月,他走马上任,成为上海国资委主任。
2023年9月,白廷辉任上落马。同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白廷辉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去年5月22日,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白廷辉被“双开”的消息。经查,白廷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上述通报指出,白廷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白廷辉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资料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