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沧州发布
近日,福州正式获颁“国际湿地城市”证书,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为巩固深化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果,福州市林业局起草了《福州市国际湿地城市提升方案(2025—2031年)》(以下简称《提升方案》),将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成效,高质量通过2031年国际湿地城市续期认证,并持续推动湿地与城市深度融合,进一步擦亮“国际湿地城市”福州名片。
《提升方案》明确
提升重点任务为以下七项
一是坚持湿地保护规划引领。按照“持续、巩固、完善、提升”的原则,编制《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指导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开展规划编制,将红树林保护内容纳入湿地保护规划。落实《“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福州市城区防洪排涝规划》《闽江河口湿地生态保护提升规划》,到2031年,闽江流域国控断面Ⅱ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干流达到100%,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构建全域保护格局。
二是严格依法保护湿地。深入贯彻《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压实滨海湿地、河流湿地、城市湿地等部门保护、管理职责。加强湿地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依托林长制、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湿地巡查执法,完善“林长+”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占用、破坏湿地行为。
闽江河口湿地风景秀美。林双伟 摄三是强化湿地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各级湿地保护机构体系,落实湿地分级分类管控与管护责任。配强湿地专业人员,夯实湿地管护力量。在全市9处重要湿地周边设立保护标志(含标示区界、管护责任单位、类型、级别和范围)。建立评价制度,将湿地面积保有量、生态状况等指标纳入评价范畴,压实保护责任。到2031年,我市湿地率不低于15%,保护率不低于50%。
四是构建湿地智慧监测体系。协同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建立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探索建立1处湿地智慧管理平台,整合部门信息,实现共享与动态管理。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湿地资源库。建立湿地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湿地保护异常情况。
五是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科学修复闽江流域(福州段)和滨海退化湿地生态功能。严控围填滨海湿地,强化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统筹海岸带生态保护治理,分阶段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美丽海湾。加强岸滩修复与海洋垃圾防治,筑牢“海滩—防护林—湿地”屏障。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与占用和修复平衡制度。系统推进水生态修复,开展“三江两溪”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和流域水源涵养提升行动。到2031年,基本建成并巩固提升国家级美丽海湾不少于2处、省级美丽海湾不少于4处。
湿地公园观鸟栈道。林双伟 摄六是科学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加快闽江河口湿地申遗。探索海洋蓝碳交易与湿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评估滨海湿地、渔业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谋划建设蓝碳示范项目与试验基地,创新碳汇运营、赔偿机制。提升闽江公园、花海公园等城市湿地公园品质,探索建立市级、县级湿地公园。拓展惠民功能,打造百公里内河游线,做强“诗画闽江”“福舟悠游”等福文化品牌。
七是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推广与国际合作。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开展各类湿地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建设完善14处湿地宣教场馆,营造全民保护氛围。深入挖掘湿地人文价值,结合船政、龙舟、三坊七巷等本地历史文化与民俗,举办湿地文化活动。拓展福马湿地保护交流平台,开展福马湿地及中华凤头燕鸥保护交流活动,加强中华凤头燕鸥种群监测与行为研究、生境保护与修复,建立海峡两岸中华凤头燕鸥保育交流机制。以福建闽江河口国际重要湿地为平台,推广生态保护及入侵物种综合治理经验。深化与国际组织合作,积极申办国际湿地城市市长圆桌会议、中国湿地论坛,充分展示福州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效。
来源:福州晚报